宣恩县一中服务中心食堂管理
合作邀请公告
一、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要求
为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学习生活需求,进一步提高食堂餐饮质量、服务水平及师生对学校食堂服务的满意度,积极探索新的经营管理方式,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邀请专门的餐饮管理公司全面负责学校师生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管理工作,欢迎具备资格条件,有长远发展规划的合作伙伴前来应邀。
1、意向合作公司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三年以(含三年)上的餐饮或餐饮管理企业。
2、意向合作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以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工商、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为准)。
3、意向合作公司必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4、与学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邀;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应邀。同一家管理公司可以同时应邀两个标段,但在有两家及以上合格应邀公司时不能同时中标两个标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二、其他事项要求
1、意向合作公司应邀前需自行对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经营管理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学校进行追偿。
2、本次合作在同等条件下原学校协议管理公司享有优先权。
3、合同期满,如师生满意度高,再次对外公开挂牌时,在同等条件下原管理公司方有优先权。
三、其他条件要求
1、邀请确定两家餐饮管理公司配合学校分别对两个标段的食堂运营进行日常管理;第一标段主要是进行食堂一楼、二楼两个学生食堂的经营服务管理工作;第二标段主要是进行食堂三楼、四楼、五楼两个学生食堂、一个职工食堂的经营服务管理工作;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全体师生生活提供小吃、正餐等饮食服务,保证其饮食安全可靠、质优价廉、品种齐全、服务周到、师生满意;严禁经营餐饮以外的预包装食品、饮品、果品及其它学习用品、生活日用品;严禁销售违害学生健康的烟酒等商品。
2、意向合作公司在应邀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意向合作公司应邀时须交纳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以
4、公告期(截止日期
5、合同期限为一学年(即
6、意向合作公司被确定为中标公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确保
7、中标公司需委派两位专职人员住校具体负责经营管理。1名总负责人(实际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时填报人员不一致视为违约,全额扣除保证金,解除合同),主要是负责运营、人员、食品安全等管理,其待遇不得超过8万元/年;一名助理,主要是负责采购管理,其待遇不得超过5万元/年。以上两人的待遇实行年薪制(学校包干),其它如社会保险由中标公司自行负责。
8、应邀中标公司须遵守的约定:
(1)必须完全负责相关标段的卫生、安全、消防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责任;
(2)严格执行财务学校统一管理、学校一卡通消费管理、食堂价格上报审批、作息时间学校统一管理、大宗物品统一定点采购、员工管理协商一致等规定。
(3)必须服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物价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的管理。随时接受监督、抽样检查。保证质量优良,价格平稳。对违规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整改和严肃查处,并解除合同关系,扣除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4)必须完善合法用工手续,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保证其合法待遇(含假期待遇),如实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同时负责安排好、管理好学校派遣人员,保障相关待遇(标准不得低于学校相关规定);在食堂工作人员不足时,管理公司必须征得学校同意之后方可聘用人员。中标公司强化员工管理与教育,保证服务质量优良。
(5)管理期间保证学校所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等完好无损,除低值消耗品外,其它若有损坏照价赔偿。若中标方须改造、安装、购买设备用具须取得学校书面同意,双方必须就项目必要性、费用处理及后续归属权等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还管理权,否则学校可以强制收回,部分或全部扣除保证金,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关于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从原材料采购、验收、运输、加工、保管、销售、留样等环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保食品安全,否者学校有权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7)管理期间中标公司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对管理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较大的财产损失及不良影响的,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责任(伤者医疗费、赔偿金、误工及生活补助、善后费用等)及法律责任。
(8)经营管理场所以学校规定的现有场所为限,不得自行扩大经营场所,不得改变场地用途、违规经营和转包第三方经营,否则学校有权扣除合作方所交纳的全部风险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在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有调整经营品种的权利。但特殊经营项目必须报学校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且须自行办理合法证照并自行按相关部门要求缴纳税费。水、电费按表据实上缴。
(10)中标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同种类商品价格;禁止采购假冒伪劣原材料,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9、合同款项:
第一标段(食堂第一、二楼),经营管理公司在保证学校留存利润不低于营业额5%、设备折旧费用20万元/年的前提下按不高于营业额4%提取管理费。
第二标段(食堂第三、四、五楼),经营管理公司在保证学校留存利润不低于营业额3%、设备折旧费用20万元/年、职工食堂质量、投入不低于现有水平的前提下按不高于营业额5%提取管理费。
不符合合同款项要求的为废标。
四、评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应邀评审文件的组成
(1)资格审查文件:
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证照。
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按顺序装订,评审时提供原件。
(2)报价表,加盖公章,评审现场上交。
(3)商务评审文件:公司简介 ;注册资金说明;公司派遣人员(项目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资格证书、简历;派遣人员与学校或单位签订的餐饮或餐饮管理协议;派遣人员健康证
。
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
(4)技术评审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服务质量保证制度措施方案;服从校方管理承诺书。
以上文件按顺序装订,加盖公章,评审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2、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宣恩县第一中学行政楼407室。
3、评审:学校组织公开评审,若每标段有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应邀公司,则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小组采用商务、技术、价格综合评分的办法评审(每个标段只有一个意向应邀公司则采取协议形式决定合作方)。
4、流标:所有应邀合作公司报价低于标的或到期无合格应邀公司的,本次邀请流标。学校另行商议确定经营人。
5、评分标准
(1)资格审查
a.法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b.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证照。
c.三年以上食堂经营管理经历证明(经营合同)。
以上证件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且各证件与法人一致。
以上审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审查标准,否则为无效标。
(2)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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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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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报 价 |
40 |
以学校公布管理费的标的额为评审基数.各应邀公司报价的得分计算办法:以评标基数为基准点,报价等于评审基准点的得30分;报价在评审基准点(基准百分点)的基础上每降低报价0.5个百分点(降低额百分点计小数点后一位且必须为0.5的正整数倍即1、2、3倍、否则按0.5的整数倍计去掉一位后面部分)加1分,最高加分额不超过10分;报价高于评标基准点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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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评审40分 |
评审文件编制 |
5 |
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签单及制作质量排名三等为5分、3分、1分,不按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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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 实力 |
25 |
注册资金50万元得3分,每增加10万元,增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提供注册资金证明原件) 管理经历:从事1000人以上的学校或单位食堂管理且评价正面的每所每年计2分,最高计20分;否则不计分。(提供公司简介、学校或单位证明、管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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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负 责 人 |
10 |
确定专门派遣人员的计2分(*****、劳动合同、公司聘书原件审查,否则不计分);派遣驻校总负责人有相关学校或单位食堂管理经历的每年计1分(提供相关学校或单位证明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最多计5分;有相关管理证书的计3分(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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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20分 |
企 业 获 奖 |
5 |
获得政府、行业奖励或表彰,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市、区)。服务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后勤育人教育等经历展示等级分别得5、4、3、2分(以上获奖,各获奖等级须提供至少一份原件审查,没有提供证原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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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5 |
按照服务育人的理念,制定保障饮食“安全可靠、品种齐全、价格优惠、服务优良、师生满意”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规划、预案,根据可行性、合理性等情况进行酌情评分,一般的记1分,良好的记3分,优秀的记5分。(提供服务质量保措施方案预案;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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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服从校方管理方案、承诺 |
10 |
合理使用、规范管理公司派遣人员及学校派遣人员;配合学校管理,接受学校安全卫生、消防、价格、财务等管理,严格履行《经营管理合同》。(提供切实可行的派遣人员管理、待遇方案记5分;提供规范可行食品安全、服务质量、服从校方管理承诺书记5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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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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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38****3718
联系地址:宣恩县第一中学
宣恩县第一中学
附:
宣恩县一中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合作
应邀报价单
宣恩县第一中学:
本公司对第一标段(食堂第一、二楼),经营管理公司在保证学校留存利润不低于营业额5%、设备折旧费用20万元/年的前提下按不高于营业额 %提取管理费。
第二标段(食堂第三、四、五楼),经营管理公司在保证学校留存利润不低于营业额3%、设备折旧费用20万元/年、职工食堂质量、投入不低于现有水平的前提下按营业额 %提取管理费。
我公司如果同时中标第一、第二两个标段,公司优先选择第 标段。
应邀合作公司(章):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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