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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2006年04月27日 00:00:00 访问量:11574

                              节前要对学生开展全面安全教育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2006-04-27)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五一”黄金周期间,要切实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

    今年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不断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学校安全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尚未彻底清除,认识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得力的现象依然存在,目前各类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在“五一”节前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对学生的外出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中小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领,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外出活动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餐饮卫生。

    通知强调,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节日期间,各学校对在校学生活动要进行周密的安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严密监管人员集中场所,切断关闭场所的用电设施电源,确保避免火灾。要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的治安巡逻,严防敌对势力、犯罪分子伺机破坏。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通知指出,各学校在“五一”节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要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校内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要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要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节日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周密布置。  通知要求,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的安全工作由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节日期间,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防范和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最后,通知强调,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编辑: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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