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一中第五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9月15日选举产生了宣恩一中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刘世兵、林国清、符绍先、陈洪超、卢静。经学校党委研究,报县总工会批准,决定任命。
主 席:刘世兵
常务副主席:林国清 (主持本届工会的全面工作)
委 员:陈洪超 (负责办公室日常事物、组织发展、档案管理等工作;)
符绍先 (负责劳动生产、文体活动等工作)
卢 静 (负责文秘、宣传、女工等工作)
工会委员会职责: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学校行政建立平等协调机制,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教职工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并监督执行。
4、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参与教育教学管理,推广先进经验,做好评优表模工作。
5、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做好劳动保险和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珠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做好关心下一代的工作。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9、完善工会档案,管好工会经费和财产。
10、协调物业公司做好栖凤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宣恩一中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