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敢于担当是一种责任、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能力,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自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下发以来,宣恩一中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商克超同志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项任务的开展、督查等工作。
宣恩一中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着力于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发现,普通在职教师总体上能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规章制度要求,遵规守纪,认真履职,教书育人。但部分教职工存在积极性不高、责任意识不够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主题党日活动的特色实践环节,全体党员以“新校园、有作为”为主题,展开热烈讨论,为学校新发展出谋划策。结合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宣恩一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经过这几个月专项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宣恩一中的成效显著,较好地解决了部分教职工积极性不高、责任意识不够的问题,进一步的激发了教职工争先创优的进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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