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一中有关校园方责任险工作的
通 知
根据恩施州教育系统校方责任险现行合作公司人保财险公司的工作实施流程及相关规定,为了做好我校校方责任险的购买和索赔工作,降低学校承担的风险,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处室、年级组予以配合。
一、教务处于每年8月30日将本学年所有在校学生信息的纸质版本(加盖处室公章)和电子版本上交至党政办公室,学生信息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班级。党政办公室再将名册按要求提供给人保财险宣恩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
二、异动学生(转入、转出)的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班级)必须在手续办理当日由教务处以书面形式(加盖处室公章)上交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于当日将异动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以便将异动学生的信息及时录入保险系统。
三、学生在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班主任(或代理班主任)务必在12小时内拨打“95518”(免费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记录下报案号。并由班主任写好事故证明材料,签字后先到政教处备案,再到党政办公室盖章,最后到教育局后勤办盖章。盖章后的证明材料留存于班主任处。(教育局后勤办联系人:阳文灿,办公室号码5831848,手机号131****6658。)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进行现场查勘。超过24小时不报案者,就超过了保险公司的办案时效,保险公司可视同未报案或者不予受理。
四、住院学生出院后,班主任在学生返回班级3日内收齐下列材料并上交党政办公室:
①学生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
②医疗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持发票复印件者需拿在其他单位报销金额的收据);
③用药清单复印件;
④出院小结;
⑤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⑥户口复印件;
⑦学生银行账号(开户名必须为学生本人)。
五、学校党政办公室提供相关的校级证明材料,与保险公司衔接索赔的具体金额,并在赔款收据上签章。再下委托书委托学校报账员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报账员须持学校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赔款通过财务室支付给学生,付款凭证原件留存行政财务室,付款凭证复印件交党政办公室存档。
六、保险公司办公室电话:5832583
经理尹磊:156****7199
湖北省宣恩县第一中学
201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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